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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11 再论“偷”与“拿”不得不承认的是之前的论“偷”与“拿”一文还是有很多不足和需要补充的地方。 但是由于时间上和summative的问题,这篇文章也就一直被搁置了。 不过,时至今日很多问题也趋于明朗,思路也逐渐清晰。 所以,也应该是写出来的时候了。 先前,一位出国较早的同学在看了我的文章后,提出了一些问题。 据他所讲,在近代的英文演化和词典中,“take”已经含有了偷的意思。 对于这一点,或许我先前是有失言之处。 不过,对于他的见解我也没有打算去推翻。 毕竟我还没有愚蠢到去推翻这么一个对自己有利的论据。 大家都知道语言的演化是为了更加方便于使用的。 换言之,就是说人们的语言习惯,在很大程度上是会影响语言的演化过程和其结果的。 而语言的演化则又是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只有在得到广大范围的认可和应用后,才会被官方认可。 而随着语言学与官方的认可,这些新的泛生词汇会在更大程度上得到使用及认可。 经过时间的推移,这些泛生词汇就会进入学生们的教科书,从而同时彻底进入新的时代。 随着新时代的开始,语言的使用者们则不会再去区分这些主流与非主流词汇了。 新的语言体系从而也就彻底宣告进入成熟期。 从以上的诸多支撑点而言,看来英国对于“偷”与“拿”的混淆为时以久。 而且,这种混淆似乎还得到了官方的认可。 由此可见,这已经不是个别民众的道德问题,而是国家,乃至民族的道德沦丧。 然而,民众使用“拿”一词来逐渐取代“偷”,也不难看出其对宗教谴责的巧妙躲避。 就好像我在“偷”与“拿”一文中所阐述的一样,信徒们是有受到宗教约束的。 但是,随着“拿”对“偷”的取代,无论是从官方的角度,还是个人的角度来说。 其行为,都是对其原由道德标准的放弃与诋毁。 看来,对于我之前的“失言”,我并没有必要因此而改变我的观点。 或者说,这一新论据的出现,反倒是从官方的标准上降低了整个国家乃至民族的道德规范。 故结论不变,英国人社会道德之低下,令人侧目。民族道德,文化之卑劣,为之悍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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