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ylan's profileRagnarokBlogLists Tools Help

Blog


    April 11

    再论“偷”与“拿”

    不得不承认的是之前的论“偷”与“拿”一文还是有很多不足和需要补充的地方。
    但是由于时间上和summative的问题,这篇文章也就一直被搁置了。
    不过,时至今日很多问题也趋于明朗,思路也逐渐清晰。
    所以,也应该是写出来的时候了。
    先前,一位出国较早的同学在看了我的文章后,提出了一些问题。
    据他所讲,在近代的英文演化和词典中,“take”已经含有了偷的意思。
    对于这一点,或许我先前是有失言之处。
    不过,对于他的见解我也没有打算去推翻。
    毕竟我还没有愚蠢到去推翻这么一个对自己有利的论据。
    大家都知道语言的演化是为了更加方便于使用的。
    换言之,就是说人们的语言习惯,在很大程度上是会影响语言的演化过程和其结果的。
    而语言的演化则又是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只有在得到广大范围的认可和应用后,才会被官方认可。
    而随着语言学与官方的认可,这些新的泛生词汇会在更大程度上得到使用及认可。
    经过时间的推移,这些泛生词汇就会进入学生们的教科书,从而同时彻底进入新的时代。
    随着新时代的开始,语言的使用者们则不会再去区分这些主流与非主流词汇了。
    新的语言体系从而也就彻底宣告进入成熟期。
    从以上的诸多支撑点而言,看来英国对于“偷”与“拿”的混淆为时以久。
    而且,这种混淆似乎还得到了官方的认可。
    由此可见,这已经不是个别民众的道德问题,而是国家,乃至民族的道德沦丧。
    然而,民众使用“拿”一词来逐渐取代“偷”,也不难看出其对宗教谴责的巧妙躲避。
    就好像我在“偷”与“拿”一文中所阐述的一样,信徒们是有受到宗教约束的。
    但是,随着“拿”对“偷”的取代,无论是从官方的角度,还是个人的角度来说。
    其行为,都是对其原由道德标准的放弃与诋毁。
    看来,对于我之前的“失言”,我并没有必要因此而改变我的观点。
    或者说,这一新论据的出现,反倒是从官方的标准上降低了整个国家乃至民族的道德规范。
    故结论不变,英国人社会道德之低下,令人侧目。民族道德,文化之卑劣,为之悍然。